06 June 2006

房事之 share-house

2005/7/5
房事之 share-house
Sharehouse就是幾個人合租一間房子 那時剛巧有台灣人在找房客 就索性班進去住了 所以我的第一個Sharehouse一點麻煩都沒有 都是台灣人 溝通沒問題 加上他們是老老鳥 很照顧我們這種所謂的菜鳥 所以一點問題都沒有 那時還在語言中心上課 一點功課壓力都沒有 白天上課 下午回家就和他們打屁聊天 那段時間真是快樂

後來到Brisbane讀書 因為和高中同學一起去 自然而然2個人就一起找房子 這也開始了 所謂房事問題 ….

在Brisbane找房子是透過朋友介紹 房東還是台灣人 你以為台灣人就好說話? 錯!! 那種早期移民的人反而比較會欺負自己人 當然不全都是醬啦 不過聽到很多案例…唉 就來說說我們悲慘的遭遇 也提供給大家參考 不要再犯和我們一樣的錯誤

一般這裡租屋都是透過real estate(房屋中介) 醬的房子日後糾紛會比較少 因為大家都得照規定來 押金也都存在RTA (政府的單位) 日後取回爭議也較少 但是我們是直接向房東租的房子 我們以為很多東西都是房東說了就算 所以當房東說電話線沒問題 我們學期結束要搬家也沒問題 我們都信了 結果….電話帳號我們要自己申請 加 付接通費 這也就算了 後來竟然發現那房子的2個帳號早就使用中 我們要電話帳號要自己付”埋線工程費” 要200多澳幣!! 再來是要搬出的問題 一開始簽約時就已經跟房東說好我們只住一學期 他也說沒問題 簽約之前要他更改租約期 他也是說一般都是要簽6個月 不過沒關係 那只是寫個期限 到時候他會再找房客 所以我們就簽了----大錯誤. 那時要搬家 他居然反悔說我們已經簽了6個月 要搬要把全部房租付掉 我們問他當初不是說他會自己再找房客? 這可惡的房東居然說 當初他是說 “會幫我們找房客” 他登廣告我們要付錢!!找不到人我們還是要繼續付下去 後來凱特貓說要搬到Brisbane 於是我們就付一半的房租 凱特貓付另一半的房租 直到合約結束 押金也被這房東一直扣住 直到9個月後才取回
大家要記得 不要因為是同鄉人 就失去了戒心 尤其是簽房子合約 空口無憑 白紙黑字才是依據 其實大家都知道不能隨便就簽 但是有多少人在簽時會真正看清楚? 我的經驗 要租房子最好還是透過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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